设立“研究生访学制度”项目的目的在于,通过深化改革,建立起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,同时又能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发展机制,以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,开拓学术视野。这一举措对于实现研究生教育理念、体制的创新,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,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,提升我校在全国高校中的形象和竞争力,将发挥具有现实而深远的作用。
知识经济时代的研究生教育关键之处在于创新。作为实施创新教育,培养创新人才的一种探索途径就是建立研究生访学制度。它的必要性,可以用三句话加以概括:一是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;二是防止造成学术上“近亲繁殖”现象;三是实现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。本项目的预期成效可概括为:营造良好的育才环境、有效的改善培养条件;促进学科,尤其是交叉学科、新兴学科的建设和发展,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具体实施办法:
(一)遴选“研究生访学培养单位”
目前我校有13个国家重点学科、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、4个国家重点研究基地、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、1个国家专业实验室、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4个国家重点文科研究基地。这些学科专业和培养单位代表了我校的整体实力和办学特色,可以考虑以上述单位(学科间互有交叉)为基础,作为“研究生访学培养单位”,开展建立研究生访学制度的试点工作。
(二)进行校际合作,沟通访学渠道
与全国同类高校进行校际合作,以其优势学科、特色学科作为接收和派出研究生访学的交流单位,建立类似于我校与山东大学的校际合作关系,沟通研究生访学渠道。有条件时,也可以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校际合作,开展访学活动。
(三)访学名额
已确定为接收访学的每个培养单位,每年可面向全国在学研究生提供3-5名研究生(以博士生为主)访学指标,并于每年3月在网上公布访学名额、访学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、配备导师、科研课题、合作研究、实验条件以及访学申请者的条件、待遇、申请时间及办法等。同时鼓励研究生申请外校的访学名额。
(四)访学期间的培养方式与访学时间
在校际交流合作的基础上,实行研究生访学期间所学课程、学分的“互认”和合作研究取得成果的“共享”;我校研究生(主要是博士生)在学期间原则上可外出访学一学期(半年),优秀硕士研究生为3个月。访学时间以入学后的第二年(硕士)或第三年(博士)派出为宜。
(五)经费支持与来源
本项目计划年投入经费100万元。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解决:1.学校从研究生培养费中每年拨出50万元作为“研究生访学基金”,由研究生院统筹;2.各接收访学培养单位从学科建设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,用于研究生在本单位的访学活动;2.原则上由各派出单位负担研究生外出访学的差旅费。在校际间互派研究生访学的条件下,尽量以对等形式(指互派学生的男女生比例相当)互为利用对方宿舍铺位,以节约访学成本。
此外,可以立项申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有关“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”的研究课题,争取部分经费支持。还可考虑以“产、学、研”结合的方式,寻求企业支持,设立专项研究生访学奖学金,用于有针对性的研究生访学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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